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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000014349/2023-44036 | |
| 發文字號:武政辦發〔2023〕21號 | 發文時間: |
| 發文機關:武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主 題 詞: |
| 標 題:武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武鄉縣2022-2023年保水環境質量穩定、空氣質量再提升和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 | |
| 主題分類: | 發布日期:2023-07-17 |
各鄉鎮人民政府,武鄉現代農業產業示范區管委會,縣直各有關單位:
《武鄉縣保水環境質量穩定2022-2023年行動計劃》《武鄉縣空氣質量再提升2022-2023年行動計劃》《武鄉縣土壤污染防治2022-2023年行動計劃》《武鄉縣地下水污染防治2022-2023年行動計劃》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武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7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武鄉縣保水環境質量穩定
2022-2023年行動計劃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水生態環境保護,持續深化水污染治理,加快推動水生態修復,全力保障水環境安全穩定,根據《長治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長治市 2022-2023 年保水環境質量穩定、空氣質量再提升和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長政辦發〔2023〕14 號)精神,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調研山西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以保障水環境質量穩定為核心,深化“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三水統籌,發揚“四敢”精神,堅持污染減排與生態擴容兩手發力,聚焦水生態治理與修復,以源頭污染治理和重點建設項目為抓手,全力推動水環境持續改善,做足“水文章”,答好“生態卷”。
二、主要目標
2022年,地表水國省考斷面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為100%。
2023年,地表水國省考斷面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為100%,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保持穩定。
三、重點任務
(一)加強水資源管控
1.保障河流生態流量。以濁漳北源為重點,制定生態流量保障實施方案,將生態用水納入水資源日常運行調度規程,保障河流生態流量。建立應對水污染事故應急補水機制。(縣水利局牽頭,武鄉現代農業產業示范區管委會、縣經濟技術中心、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各項任務和行動均需武鄉現代農業產業示范區管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2.推動再生水循環利用。提升城市再生水利用水平,建立健全再生水利用機制,完善再生水利用設施,拓寬再生水利用渠道。加快推進再生水利用工程,城市再生水優先用于工業生產、城市綠化、市政雜用和河湖景觀用水。(縣住建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縣發改科技局、縣水利局、縣工信局、縣自然資源局、縣園林環衛中心配合)
3.提升飲用水水源保護水平。深化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牽頭,縣水利局配合)
4.推進海綿化城市建設。綜合運用“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充分發揮建筑、道路、綠地、水系等生態系統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作用,開展初期雨水收集處理,有效控制雨水徑流,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完成雨污分流改造,2023年完成市級下達的城鎮排水管網雨污分流改造任務10公里。(縣住建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配合)
(二)深入水環境治理
5.強化工業企業排水監管。嚴格排水許可管理,對納入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的工業廢水應進行風險評估,經評估認定為污染物不能被污水處理廠有效處理,或可能影響污水處理廠出水穩定達標的納管企業的廢水依法限期退出污水管網,退出前向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的工業廢水水質需達到行業特別排放限值或《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4/1928-2019)要求。(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牽頭,縣住建局、縣行政審批局配合)
6.補齊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能力短板。推動武鄉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進水調試并保障正常運行,全縣未完成進水溢流口安裝閘閥及視頻監控、未建進水調節池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全部完成改造,實現“清零”。推進清污分流,核實縣城污水處理廠進水生化需氧量(BOD)濃度,若低于100毫克/升,需制定系統化整治方案。明確管網排查改造、工程疏干排水清退、溯源執法等措施,提升生活污水收集效能,清水可用于城市綠化、市政雜用及河流補水等。(縣住建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配合)
7.持續治理農村生活污水。2023年完成市下達的農村環境整治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務,對于已建成的農村污水處理設施要確保正常運行率達80%以上。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污水分區分類治理,有效緩解農村生活污水直排入河對重點河流斷面水質改善的影響。在生態環境敏感的地區采用水質標準較高的治理模式;在居住較為集中、環境要求較高的地區采用集中處理為主的常規治理模式;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輻射帶動周邊村莊實現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和治理,人口集聚的村莊可多村合建污水處理設施;在居住分散、干旱缺水的非環境敏感區,結合廁所糞污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采用分散處理為主的簡單治理模式。同時鼓勵生活污水處理有余量的企事業單位承接收納周邊農村生活污水,具備條件的村莊就近采取收集轉運方式,居住分散地區探索采用生態處理技術。(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牽頭,縣住建局、縣農業農村局配合)
(三)強化水生態修復
8.實施城鎮污水處理廠尾水生態化治理。積極推進我縣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尾水人工潛流濕地開工建設,保障出水主要污染物穩定達到地表水Ⅲ類水質。(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牽頭,縣住建局配合)
9.推動打造生態化治理節點。積極推動在溝、渠、支流等入
干流河口處建設堤外人工濕地。在充分考慮防洪安全的基礎上, 采用蓄水濕地和堤外人工濕地相結合的方式,營造自然型水流,構建生態護坡,利用生態手段提升河流納污及自凈能力,防止汛期農業面源污染,改善支流入干流水質。對山谷地帶用地不足的情況,因地制宜挖掘邊坡、河堤等空間建設人工濕地。(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牽頭,縣水利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林業局配合)
10.建設重要河庫消落帶生態環狀屏障。以關河水庫為重點,開展環庫岸帶、水源涵養生態化改造建設,構建多梯度的生態景觀空間,提升河庫岸帶生態系統完整性。積極開展入河庫支流人工濕地建設,提升水質凈化能力,有效發揮河庫城市雨洪水蓄集能力。(縣水利局、縣關河水庫管理中心、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按職責分工牽頭,縣自然資源局、縣林業局配合)
11.強化河庫岸生態緩沖帶修復。強化河庫岸生態緩沖帶保護與修復,在濁漳北源、涅河兩岸、關河水庫周邊以及劃定的河庫管理范圍線之外30-50米建設生態緩沖帶,宜林地段結合堤岸防護營造防護林帶,平川水系、山區河帶優先選擇本地生水生植物、低桿植物,恢復河庫生態功能,實現水域、陸域生境聯通,保護生物多樣性。(縣水利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林業局按職責分工牽頭)
(四)優化水管理體制
12.加強河流水系整治。充分發揮“河長制”作用,持續開展河道“清四亂”,組織實施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排查整治,全面清理河道內垃圾等廢棄物。嚴禁在河道內開展清洗機械車輛、油桶等可能污染水體的作業,禁止在湖庫內使用加油船,嚴控石油類物質漏灑,嚴禁在河道內放牧、傾倒畜禽糞污、生活垃圾、工業固廢等。(縣水利局、縣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按職責分工牽頭)
13.強化入河排污口管控。配合市生態環境局實施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核管理,強化入河排污口規范化管理。配合市生態環境局完成水環境精細化管控項目建設任務,全面提升入河排污口管理水平。深化入河排污口“查、測、溯、治”,實施“一口一策”,堅持分類治理,明確每個排污口整治措施和責任主體,按月組織入河排污口水質監測,對超標排放的排污口溯源整治,限期達標。(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牽頭)
14.實施水質預警通報制度。充分發揮地表水斷面水質自動站的及時效應,對市級推送的水質超標斷面信息,督促相關單位或企業及時響應并排查溯源,采取科學精準應急布控與水污染治理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國省考斷面水質超標風險。(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牽頭)
四、專項行動
15.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探索開展農業面源污染調查監測、負荷評估和污染來源解析,深入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和監督指導,嚴禁農田灌溉退水直接入河,加強農村溝渠黑臭水體存蓄清理。(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局、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按職責分工牽頭)
16.開展雨污分流改造專項行動。每年組織開展全縣排水管網雨污分流改造專項行動,加快推進工程進度。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縣城建成區范圍內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網的雨污分流改造。利用箱涵、涵洞收集污水的應全部改為管道收集,加快污水管網混錯接改造、老舊管網檢漏更新、破損修復改造等工程建設。(縣住建局牽頭)
17.開展汛期水質管控專項行動。每年開展汛期排水管控專項行動,加強汛期排水管控,通過雨污合流制管網分流改造、管網清淤、積存污水清空、調蓄池建設運行、進水閥門精準管控等措施,加強城市緩洪池泵站、排水泵站等管理,定期對池內清淤,最大程度減少汛期雨水攜帶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縣城建成區在完成片區管網排查修復改造的前提下,采取增設調蓄設施、快速凈化應急處置設施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合流制管網雨季溢流污染,減少雨季污染物入河湖量。(縣住建局牽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深刻認識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統籌部署,全面壓實責任,逐一明確和落實每個國省考斷面水質提升改善措施,實施項目化、清單化管理,強力攻堅,確保斷面水質穩定達標。
(二)強化資金保障。各相關單位要重視項目儲備入庫工作,積極申請中央及省級資金支持,大力爭取政策性銀行、政府債券資金支持,鼓勵社會資本加強水生態環境保護投入,完善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多元投入機制。鼓勵開展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EOD),系統推動流域水生態保護修復。
(三)嚴格執法檢查。嚴格水環境執法檢查,加強污染源監測監控,嚴厲打擊涉水企業偷排漏排,嚴查重處無證排污、超標排放以及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和其他廢棄物等環境違法行為,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
(四)嚴肅考核問責。嚴格按照《武鄉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問責辦法(試行)》規定,對不認真履行職責、未完成水環境目標任務的單位,將予以約談、通報,嚴重的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五)加大輿論宣傳。充分發揮媒體輿論宣傳和監督作用,利用報刊、網絡、電視等媒體,宣傳水污染防治正面典型,及時曝光被通報批評和約談的負面典型。充分發揮“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和“12369”環保舉報熱線作用,積極回應和辦理群眾關心關切、舉報反映的環境問題,做到民意暢通。加大對環保社會組織的引導、支持和培育力度。
武鄉縣空氣質量再提升2022-2023年行動計劃
為進一步鞏固提升環境空氣質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持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調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持續改善空氣質量為核心,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重點,統籌經濟社會、生態環境和民生保障,全面發揮生態環境正向牽引和反向倒逼作用,深入推進結構優化調整,強化區域協同治理、細顆粒物(PM2.5、PM10)和臭氧(O3)污染協同控制、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協同減排,聚焦秋冬季PM2.5、夏季O3污染等突出環境問題,全面提升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能力和水平,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目標
堅決完成長治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下達我縣的環境空氣質量和大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約束性指標。
三、重點任務
(一)深入推進優化產業結構
1.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嚴格落實產業政策、“三 線一單”、規劃環評、能耗雙控、產能置換、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區域污染物倍量削減等要求,堅決控制“兩高”項目體量,為轉型項目騰出環境容量。嚴格按照國家、省、市“兩高”項目處置要求,分類處置,動態監管。嚴格“兩高”項目準入,縣城規劃區范圍內不再新增“兩高”項目。推動擬建“兩高”項目能效、環保水平達國際國內先進水平。(縣發改科技局牽頭,縣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縣能源局、縣行政審批局配合,各鄉鎮人民政府、武鄉現代農業產業示范區管委會、縣經濟技術中心負責落實。以下各項任務和行動均需各鄉鎮人民政府,武鄉現代農業產業示范區管委會、縣經濟技術中心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二)深入推進工業企業污染治理
2.深入實施火電行業深度治理改造。嚴格落實省政府、市政府推進主城區規劃區內及周邊20km范圍內的火電企業率先實施深度治理要求,鼓勵西山發電公司按照要求率先實施改造。(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牽頭,縣工信局、縣能源局配合)
3.持續加強工業窯爐和鍋爐綜合治理。進一步深化工業窯爐污染治理,建立全縣工業窯爐動態化管理臺賬,對采用脫硫除塵一體化、脫硫脫硝一體化、氧化法脫硝等低效治理工藝的工業爐窯,以及采用單一低溫等離子、光氧化、光催化,非水溶性揮發性有機物廢氣采用單一噴淋吸收等低效治理揮發性有機物工藝的企業實施升級改造。開展鍋爐綜合整治“回頭看”,持續開展燃煤、燃氣、生物質、醇基鍋爐達標排放情況摸底排查,建立臺賬,分類處置,持續鞏固我縣燃煤鍋爐淘汰成效;對未達標排放的各類鍋爐實施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前不得投入運行。(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牽頭,縣工信局配合)
4.深入開展傳統產業集群排查整治。深入開展煤炭洗選、金屬鎂、磚瓦窯等特色產業集群排查整治,對排查出的涉氣產業集群實施分類治理,明確產業發展定位,“一群一策”制定整治提升方案,按照“疏堵結合、分類施治”的原則,淘汰關停一批、搬遷入園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優做強一批。(縣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按職責分工牽頭)
(三)深入推進能源結構調整
5.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嚴格落實耗煤項目煤炭減量替代措施,未落實減量替代的耗煤項目不予審批、核準、備案。大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不斷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嚴格控制燃煤機組新增裝機規模。(縣行政審批局、縣能源局按職責分工牽頭,縣發改科技局配合)
6.加快推進散煤清零。對現有清潔取暖改造運行情況進行全面評估,已完成清潔取暖改造但不能穩定運行、散煤復燒問題突出的鄉鎮,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優化清潔取暖改造方式或運行模式,鞏固現有清潔取暖成果。按照省、市政府要求推進實施上黨革命老區散煤清零工程。優化清潔取暖路徑時,優先選擇熱電聯產、工業余熱集中供熱等方式(熱源企業要穩定達到超低排放或績效分級B級及以上);對于集中供熱管網覆蓋不到的區域,優先采取分布式集中供熱,實施連片改造;偏遠地區因地制宜采取煤改電、清潔能源等清潔取暖方式作為補充。(縣發改科技局牽頭,縣清潔取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
7.實施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替代。新改擴建加熱爐、熱處理爐、干燥爐、熔化爐,要采用清潔低碳能源,不得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現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業爐窯要積極推進改用工業余熱、電能、天然氣等。使用煤氣發生爐的企業采用清潔能源替代,或者采取園區(集群)集中供氣、分散使用的方式。(縣發改科技局、縣工信局按職責分工牽頭,縣能源局、縣行政審批局、長治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配合)
(四)深入推進運輸結構調整
8.持續優化調整貨物運輸結構。調整優化貨物運輸方式,煤炭、礦石等大宗貨物中長距離運輸以鐵路為主,短距離運輸及工業園區和企業內部物料轉運優先采用封閉式皮帶廊道或新能源車輛,出省煤炭原則上采用鐵路運輸。加快推進年貨運量150萬噸以上工礦企業鐵路專用線和聯運轉運銜接設施建設,在鐵路專用線建設投運前,公路運輸應使用國六排放標準車輛。(縣工信局牽頭,縣發改科技局、縣能源局、縣交通運輸局配合)
9.加快推動機動車結構升級。推廣新能源、清潔車輛應用,新增或更換的公交車、出租車(含網約車)、環衛車輛、郵政快遞等市政公共領域車輛全部使用電動汽車等新能源汽車。大力推進老舊車輛提前淘汰更新,推動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和采用稀薄燃燒技術的燃氣貨車淘汰,符合強制報廢情形的交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加強對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控制區執法管控,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全縣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控制區不得使用國三以下排放標準及未編碼登記、冒黑煙等超標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涉及民生保障和應急搶險等情形除外。(縣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按職責分工牽頭,縣住建局、縣財政局、縣商企中心、縣公安局、縣水利局、縣公路段配合)
(五)深入推進縣城揚塵綜合治理
10.持續強化揚塵精細化管控。嚴格落實建筑施工揚塵“六個百分之百”,將防治揚塵污染費用納入工程造價,安裝視頻監控設施。推進縣城建成區道路吸塵式機械化濕式清掃作業,加大對縣城主要市政道路清掃頻次,有效提高縣城道路清潔水平,進一步提高主城區機械化清掃率。要逐步更換新能源渣土車,規定行駛時間和行駛路線的方式,進一步加強縣城渣土運輸車輛管理,開展常態化執法檢查,嚴查沿途拋灑、隨意傾倒等違法行為。對縣城公共區域、長期未開發的建設裸地,以及廢舊廠區、物流園、大型停車場、背街小巷等進行排查建檔,采取綠化、硬化等措施及時整治揚塵。強化道路揚塵整治,推進吸塵式機械化濕式清掃作業,加大縣城外環路、縣城出入口、城鄉結合部、國省道等重要路段沖洗保潔力度。(縣住建局、縣園林環衛中心、縣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牽頭,縣公安局、豐州鎮人民政府配合)
11.持續實施降塵監測考核。根據省、市每月通報降塵量監測結果,平均降塵量高于7噸/月·平方公里時,要開展降塵專項整治,對揚塵污染管控措施落實不力的部門將嚴肅問責。(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牽頭,縣住建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園林環衛中心按照職責分工落實)
12.持續強化露天焚燒秸稈防治。堅持疏堵結合,因地制宜大力推進秸稈綜合利用,秸稈綜合利用率要穩定達到90%以上。強化各鄉鎮政府主體責任,充分發揮村級基層組織作用,完善網格化監管體系,實現全覆蓋、無死角。推進“人防”“技防”結合,綜合運用高清視頻監控、無人機等手段,提高秸稈焚燒火點監測精準度。開展春耕、秋收階段秸稈禁燒專項巡查,重點緊盯極易焚燒秸稈的收工時、上半夜、下雨前和播種前4個時段,加強田間地頭巡邏檢查。嚴格落實地方禁燒監管目標責任考核和獎懲制度,對秸稈焚燒問題突出、大氣污染嚴重的,依法嚴肅追責問責。(縣農業農村局牽頭,各鄉鎮人民政府配合)
13.持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持續鞏固露天燒烤和碳改電整治成效,縣城主城區內嚴禁露天燒烤,嚴禁燒烤油煙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持續強化露天噴涂污染整治成效,全面取締露天和敞開式汽修噴涂作業。持續強化餐飲油煙整治成效,加強執法監管,確保油煙凈化設施應裝盡裝并穩定運行。(縣住建局、縣市監局、縣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牽頭)
四、攻堅行動
(一)持續開展夏季臭氧污染治理攻堅行動
14.持續強化揮發性有機物突出環境問題排查整治。以工業涂裝、印刷和油品儲運銷等行業為重點,組織企業針對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裝卸、敞開液面、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廢氣收集、廢氣旁路、治理設施、加油站、非正常工況、產品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等10個關鍵環節持續開展排查整治,排查問題予以限期整治。每年5月—9月,針對上述重點企業和重點環節,每月開展揮發性有機物巡查執法。(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牽頭,縣工信局配合)
15.持續強化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管控。使用活性炭吸附工藝的企業,要足額充填符合要求的活性炭,在每年5月底前完成一輪活性炭更換,廢活性炭要按規范及時轉移處置,實施臺賬式管理;使用等離子、光氧催化工藝的企業,要進一步加強設施維護,及時更換并補充光氧燈管、及時清理催化板油污和電場積污、及時更換過濾棉,制定運行維護臺賬,常態化開展自查排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更換的廢舊燈管要按照規范要求及時轉移處置。(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牽頭落實)
16.持續推進低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料及產品替代。以工業涂裝、印刷等行業為重點,推進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除特殊功能要求外的室外構筑物防護和道路交通標志全面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涂料。(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牽頭,縣市監局、縣工信局、縣商企中心配合)
17.實施夏季臭氧污染應急管控。強化臭氧污染應急響應機制,臭氧污染應急響應期間:一是可中斷的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為重點,實施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工序高溫時段(每日10時-18時)錯時生產;二是嚴禁戶外涂裝作業和縣城建成區建筑墻體涂刷以及道路劃線、欄桿噴涂、道路瀝青鋪裝等戶外工程高溫時段(每日10時-18時)避峰作業;三是引導汽車維修、干洗等涉揮發性有機物生活污染源高溫時段(每日10時-18時)避峰作業;四是鼓勵加油站出臺錯時加油優惠政策,引導公眾錯時加油;五是縣城建成區內嚴禁露天燒烤。(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縣工信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商企中心按職責分工牽頭)
(二)持續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
18.實施秋冬季差異化錯峰生產。以水泥、煤電等高排放行業為重點,按照企業環保績效水平、所處位置,實施差異化錯峰生產。(縣工信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配合)
19.積極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實施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動態管理,規范企業績效分級申報、審核、調整程序。按照要求,修訂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夯實“一企一策”應急減排措施,確保減排措施可操作、可監測、可核查。完善提前預警、協商減排、監督幫扶、區域聯動的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機制,不斷提高重污染天氣預測預警能力建設,科學指導工業企業實施污染減排,推動實現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與經濟發展雙贏。(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牽頭,縣氣象局、縣財政局配合)
(三)持續開展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行動
20.開展柴油貨車常態化聯合執法。完善生態環境、城市管理、公安交警、交通運輸等部門聯合執法常態化路檢路查工作機制,重點檢查柴油貨車污染控制裝置、車載診斷系統(OBD)、尾氣排放達標等情況,嚴厲打擊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國六排放標準重型燃氣車專項檢查,通過路檢路查、入戶檢查等方式,檢查核實環保信息公開、污染控制裝置和排放等情況,重點核實三元催化器和后氧傳感器是否異常,嚴厲查處制售假冒偽劣三元催化器及回收、私拆三元催化器行為,對查出的異常車輛,除按規定進行處罰外,還要倒查排放檢驗機構年檢情況。加強對機動車維修機構的監管,嚴厲打擊拆除改裝尾氣凈化裝置、修改破壞OBD數據行為。持續推進門禁系統建設與聯網工作,重點用車單位全部按規范要求安裝車輛門禁系統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牽頭,縣住建局、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配合)
21.堅決打擊非標油品。加強油品倉儲、銷售、運輸、使用等環節監管,全面清理整頓無證無照的自建油罐、流動加油車、黑加油站點。加大油品質量的抽檢力度,依法嚴查非標油品銷售行為,對發現的非標油問題線索進行追溯,嚴厲追究相關主體責任。(縣市監局牽頭,縣商企中心、縣公安局、縣應急局、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配合)
22.優化柴油貨車通行線路。合理優化中重型貨車運輸通行路線和時間,對穿行縣城規劃區的運輸通道實施繞行或改線工程建設,同步優化車輛進出卡口,避開縣城建成區或其他環境敏感區域。開展縣城道路暢通工程建設,減少城市道路擁堵。鞏固大氣污染防治綠色運輸示范區建設成果,持續開展綠色運輸示范區管控。(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牽頭)
(四)持續開展散煤清零攻堅行動
23.實施冬季清潔取暖散煤清零重大工程。持續鞏固提升冬季清潔取暖改造成效,常態化實施“回頭看”排查評估,查遺補漏,優化提升,對排查中發現未實施冬季清潔取暖、需優化清潔取暖改造方式的區域按照《長治市空氣質量再提升2022-2023年行動計劃》中的相關要求,統籌推進清潔取暖改造,積極穩妥鞏固提升散煤“清零”成效。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積極推進實施上黨革命老區散煤清零工程。引導清潔取暖工程市場化建設運營,建立政府、企業、居民節能利益分享機制。(縣發改科技局、縣住建局按職責分工牽頭,縣清潔取暖工作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牽頭,細化制定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責任分工,實施項目化、工程化、清單化管理。要靠前指揮,動態調度,親自督辦,及時推動重點難點問題解決。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全面落實相應領域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各司其職,及時出臺相關措施,指導做好各自領域相關工作。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定期調度,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落實。
(二)強化科技支撐。完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體系,加快推進鄉鎮、交通干線、縣界大氣污染傳輸通道等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和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組分站建設。加強環境執法能力建設,配備紅外攝像儀、便攜式檢測設備等必要的現場執法檢測裝備,提高環境執法效能。常態化開展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顆粒物源解析等工作。
(三)強化監督幫扶。加強主動服務,深入一線開展調查研究,及時掌握鄉鎮政府和企業訴求,幫助解決具體困難和實際問題。充分利用在線監測、視頻監控、環保設施用電監控、無人機、走航車等科技手段,加強遠程監督,既做到對守法企業無事不擾,又做到對違法企業精準打擊。重點嚴厲打擊偷排偷放、監測數據造假、無組織排放管控不到位、不落實應急減排措施等環境違法行為。
(四)強化政策引導。積極融入京津冀、汾渭平原、太原及周邊“1+30”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統一應急預警,統一實施減排。完善清潔取暖財政資金支持和價格政策,確保政策的延續性,鞏固冬季清潔取暖改造成效,防止出現散煤復燒現象。積極爭取并合理使用上級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集中用于清潔取暖和散煤治理。
(五)強化考核督察。對重點任務進展緩慢導致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幅度達不到序時進度的單位,及時下發預警通知函,對重點任務進展嚴重滯后、大氣環境問題突出、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不力等涉及到的部門或鄉鎮,組織開展約談主要負責人,并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
武鄉縣土壤污染防治2022-2023年行動計劃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長治市土壤污染防治2022-2023年行動計劃》,扎實推進我縣2022-2023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工作目標
全縣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土壤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切實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二、重點任務
(一)深入推進耕地分類管理
1.嚴格保護優先保護類耕地。加強農藥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監管,嚴厲打擊向農田施用重金屬不達標肥料等農業投入品的行為。在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嚴禁規劃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依法將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行嚴格保護,確保其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縣市監局按職責分工牽頭)
2.動態調整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根據土地用途變更、土壤環境質量例行監測、土壤和農產品協同監測等實際情況,對轄區內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結果進行動態調整,調整結果經縣政府審定同意后報送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強化對工礦用地復墾的監管,原則上曾用于生產、使用、貯存、回收、處置有毒有害物質的地塊禁止復墾為種植食用農產品的耕地。(縣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縣自然資源局按職責分工牽頭)
(二)強化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源頭防控
3.強化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監管。動態更新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監督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全面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義務,依法將其納入排污許可管理。2023年底前,重點監管單位要開展一次全面、系統的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定期對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進行監測,對污染擴散出廠界的,要“一廠一策”探索開展風險管控。加強企業拆除活動污染防治現場檢查,督促企業落實拆除活動污染防治措施,及時做好拆除活動總結報告,為后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提供基礎信息和依據。(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牽頭)
4.持續推進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整治。新增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應在納入名錄一年內開展隱患排查。鼓勵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因地制宜實施管道化、密閉化改造,重點區域防腐防滲改造,以及物料、污水管線架空建設和改造。(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牽頭)
(三)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
5.推進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評估。以用途變更為“一住兩公”(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地塊為重點,依法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鼓勵列入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地塊,因地制宜提前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化解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與土地開發進度之間的矛盾。對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查明的潛在高風險地塊,要組織開展進一步調查和風險評估。及時將注銷、撤銷排污許可證的企業用地納入監管視野,防止騰退地塊游離于監管之外。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生產經營用地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要依法作為不動產登記資料送交不動產登記機構,并報同級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強化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質量管理和監管,推動建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評估等報告質量抽查機制,促進調查評估質量整體提升。(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縣自然資源局按職責分工牽頭)
6.嚴格污染地塊準入管理。從嚴管控農藥、焦化等行業中的重度污染地塊規劃用途,嚴禁規劃學校、住宅等,鼓勵用于拓展生態空間。從事土地開發利用活動,要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建設用地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對列入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的地塊,自然資源部門嚴禁作為“一住兩公”用地,嚴禁辦理土地收回、收購、土地供應以及改變土地用途等手續。用途擬變更為“一住兩公”用地的所有地塊,要嚴格落實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評估及治理修復制度,認真執行《長治市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聯動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依法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或風險評估而未開展或尚未完成的地塊,以及未達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確定的風險管控、修復目標的地塊,不得開工建設與風險管控、修復無關的項目。(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縣行政審批局、縣住建局按職責分工牽頭)
7.完善部門信息共享和聯動監管機制。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住建、行政審批等部門要及時共享疑似污染地塊、污染地塊有關信息,用途變更為“一住兩公”的地塊信息,以及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生產經營用地用途變更或土地使用權收回、轉讓等信息。自然資源部門要將疑似污染地塊、污染地塊空間信息疊加至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縣生態環境、自然資源、行政審批等部門要建立調度協商機制,每季度調度分析轄區內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情況,及時通報存在問題并督促整改,及早解決潛在土壤環境風險。嚴格落實《長治市土地污染治理工作推進機制》,按時完成各階段重點任務。(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行政審批局按職責分工牽頭)
(四)實施土壤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
8.開展重點建設用地違規開發利用清零行動。自然資源、行政審批、生態環境等部門定期梳理核實行政區域內涉及“一住兩公”地塊的土地供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以及依法依規落實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措施(包括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修復、風險管控效果評估、修復效果評估、后期管理等)情況,對發現的違規開發利用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督促及時整改到位,并實現動態清零。(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縣自然資源局、縣行政審批局按職責分工牽頭)
(五)嚴格土壤環境監管執法
9.加強土壤環境日常監管執法。要適時召開聯席會議,交流分析土壤環境污染違法犯罪形勢和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重點通報違法線索、線索核查、案件辦理反饋等情況,對重大案件進行會商,必要時可以進行聯合調查。將土壤環境污染作為環境執法的重要內容,依法查處污染物隨意傾倒、填埋,受污染土壤隨意處置等破壞土壤環境的行為。有關行政部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可以適用行政拘留或可能構成刑事犯罪的案件線索,應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縣公安局、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牽頭)
10.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執法專項行動。以重點建設用地是否落實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措施、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是否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責任等土壤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適時開展執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土壤環境違法行為。(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縣自然資源局按職責分工牽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責任單位要按照本行動計劃明確的職責分工和重點任務,進一步細化推進措施和時間節點,對口加強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確保各項任務按期完成。
(二)嚴格督查考核。將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等工作納入生態環境保護督查范疇。加強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考核,對未完成約束性考核指標、重點任務進展嚴重滯后以及履職不到位導致約束性指標未能完成的行業主管部門,按程序實施約談或督辦,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推進信息公開。加強土壤污染防治相關活動從業單位和個人信用管理,依法將相關從業單位及個人的執業情況、違法行為記入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督促重點監管企業依據國家環境信息公開有關規定做好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四)加強宣傳培訓。加強土壤環境管理和技術培訓,強化交流合作,努力提高管理人員和監測執法人員的業務水平。加強對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和社會大眾的普法宣傳,采取網絡媒體、新聞報紙、宣傳資料等方式,廣泛宣傳土壤污染防治政策法規,不斷提高企業和社會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形成全社會廣泛參與監督的良好氛圍。
武鄉縣地下水污染防治2022-2023年行動計劃
為貫徹落實《地下水管理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長治市地下水污染防治2022-2023年行動計劃》,推進我縣2022-2023年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工作目標
全縣地下水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
二、重點任務
(一)構建地下水污染防治監督管理體系
1.動態更新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名錄。按照《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管理辦法》等要求,結合我縣產業結構等特點,逐步建立我縣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并實施動態更新,推動納入排污許可管理,加強防滲、地下水環境監測、執法檢查。(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牽頭)
(二)強化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保護
2.開展地下水型飲用水源水質監測。按照省生態環境監測年度方案要求,組織開展縣級及以上、鄉鎮集中式、農村“千噸萬人”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加強監測過程的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按要求完成監測數據和結果報送。強化監測結果的分析與應用,針對水質異常點位,及時分析研判。(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牽頭,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配合)
3.防范傍河型、截潛流型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環境風險。推進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加強河道水質管理,減少受污染河段側滲和垂直補給對地下水污染,確保傍河型、截潛流型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水質安全。(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牽頭,縣水利局配合)
4.規范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管理。要強化“千噸萬人”及以上規模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及規范化建設。針對水質超標的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開展污染成因分析,對確定為地質背景因素導致超標的水源,要提交地質背景判定材料;對確定為人為因素超標的水源,因地制宜制定人為因素超標水源整治方案并開展整治,確保水源環境安全。(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牽頭,縣水利局配合)
5.強化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補給區保護。2023年底前完成“千噸萬人”及以上規模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源補給區初步劃定,加強補給區地下水環境管理。有序開展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補給區及供水單位周邊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牽頭,縣水利局、縣住建局配合)
(三)加強地下水污染源頭預防
6.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農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使用指導和技術服務,鼓勵和引導農業生產經營者等有關單位和個人合理使用肥料等農業投入品,防止地下水污染。按照省生態環境監測年度方案要求開展農田灌溉用水及退水水質監測,水質應當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局、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按職責分工牽頭)
7.強化地下水污染防滲措施。組織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優先開展地下水污染滲漏排查,針對存在問題的設施,推動采取防滲改造措施。督促指導“一企一庫”、“兩場兩區”、加油站等單位采取防滲漏措施,并進行防滲漏監測。對于存放可溶性劇毒廢渣的場所,要采取防水、防滲漏、防流失的措施。(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牽頭,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商企中心配合)
8.加強地下水回灌管理。開采煤成氣等產生的廢水回灌地下的,經處理后應當符合相關的水質要求,不得惡化地下水水質。(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能源局按職責分工牽頭)
9.健全地下水環境監測網絡。配合市生態環境局督促指導轄區內“兩場兩區”、加油站等單位按要求建設完善地下水環境長期監測井,落實地下水自行監測要求。對于已污染的淺層地下水,要延伸監測下層相鄰含水層水質。(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牽頭,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住建局、縣商企中心配合)
(四)開展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
10.推進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重點圍繞“兩場兩區”(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化工產業為主導的工業集聚區、礦山開采區),全面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查清各類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因子、范圍、程度、趨勢等內容,評估地下水環境風險,為風險防控、修復治理打好基礎。(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牽頭,縣自然資源局、縣能源局配合)
11.推進報廢礦井、鉆井、取水井封井回填。推進報廢礦井、鉆井、取水井排查登記,摸清底數,并于2023年6月底前建立報廢礦井、鉆井、取水井清單。礦井、鉆井、取水井報廢、未建成或者完成勘探、試驗、開采任務的,要督促工程所有權人按照相關技術標準指南開展封井回填。對已經造成地下水串層污染的,要督促工程所有權人對造成的地下水污染進行治理和修復;對工程所有權人不明或缺失的,由縣政府對造成的地下水污染進行治理和修復。(市生態環境局武鄉分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能源局按職責分工牽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部門要建立信息共享和聯動監管機制,按照職責分工,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適時召開聯席會議,協同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
(二)嚴格督查考核。強化企業自行監測及地熱水、煤成氣等采出水違法排污執法檢查。依法開展地下水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嚴格對照環評報告中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進行檢查督導,督促企業落實地下水污染防治主體責任。加強對年度重點任務進展情況的調度通報,對重點工作進度滯后的單位及時預警、督辦。
(三)強化保障措施。加大對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推動建立財政引導、企業單位承擔、社會資本積極參與的多元化環保投融資機制,依法合規拓展融資渠道,確保地下水污染防治任務按時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