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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000014349/2024-44276 | |
| 發文字號:武政辦發〔2024〕22號 | 發文時間: |
| 發文機關:武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主 題 詞: |
| 標 題:武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武鄉縣開展“鄉村著名行動”助力鄉村振興實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題分類: | 發布日期:2024-09-09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相關單位:
《武鄉縣開展“鄉村著名行動”助力鄉村振興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武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9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武鄉縣開展“鄉村著名行動”
助力鄉村振興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民政部、省民政廳關于開展“鄉村著名行動”助力鄉村振興工作有關文件精神,根據市民政局《關于開展“鄉村著名行動”助力鄉村振興工作實施方案》(長民發﹝2023﹞80號)文件要求,進一步發揮地名工作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中的積極作用,全面提升鄉村地名建設水平。現結合我縣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鄉村振興總要求,立足試點探索和示范創建,健全鄉村地名公共服務體系,全面加強鄉村標準地名地址管理,夯實鄉村精準治理基礎。通過繁榮地名文化活躍鄉村文化活動,深化地名信息服務聯通城市鄉村,挖掘地名內在價值釋放鄉村資源要素,補齊鄉村標準地名地址基礎設施建設短板,著力構建適應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鄉村地名管理服務體系,不斷滿足鄉村建設需要和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升農村居民生活品質,為全縣鄉村振興和全方位高質量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的領導。毫不動搖堅持和加強黨對地名工作的全面領導,將黨的領導貫穿于“鄉村著名行動”的全過程和各方面。自覺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主動融入各級黨委、政府的鄉村建設工作全局,做到認識統一、步調一致,為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堅持需求導向。針對鄉村地名公共服務相對薄弱的現狀,圍繞與群眾密切相關的地名公共服務事項,充分聽取群眾意見,積極組織人民群眾參與到鄉村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文化保護挖掘工作,不斷滿足群眾需求,同時鼓勵將鄉村地名建設有關事項納入村級議事協商內容,切實把地名工作建設成為聯誼鄉情、熱絡感情、暢通民情的大舞臺。
(三)堅持因地制宜。各鄉鎮要科學把握鄉村差異性和發展走勢分化特征,結合鄉村地區的不同發展現狀、資源稟賦、區位條件等,合理確定工作重點和目標任務,分類施策、體現特色,不搞齊步走、“一刀切”。各鄉鎮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謀劃思路,制定方案,確定行動重點和行動順序,努力創造符合當地實際、特色鮮明、務實有效的地名管理服務模式。
(四)堅持點面結合。圍繞服務“鄉村振興發展”戰略,結合全省開展的鄉村地名公共服務能力提升試點工作經驗,培育和樹立一批工作標桿單位,探索符合我縣實際的地名公共服務標準和規范,并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不斷調整、更新和完善。各鄉鎮可以選取基礎較好的村(社區)作為試點樣板,通過示范先行先試,及時總結,形成經驗模式,鞏固和提升試點示范工作取得的成效,以點帶面、逐步推開。
三、重點任務
以鄉村地名采集上圖標注為牽引,全面推進鄉村地名命名管理、地名標志設置維護、地名文化保護弘揚、地名信息深化應用和地名賦能產業發展,助力鄉村全面振興。
(一)織密鄉村地名網,助力鄉村治理現代化
1.加大鄉村地名命名力度。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新頒布的《地名管理條例》,推動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民政牽頭、部門協作、群眾參與”的工作機制,研究制定符合鄉村特點的地名管理制度、規范和程序,嚴格鄉村地名命名、更名管理,系統梳理排查有地無名、多地重名、地名不規范等問題。結合行政區劃優化設置,加強相關地方的命名、更名工作。加大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地理實體名稱,鄉村道路街巷名稱,鄉村文旅設施和寄遞物流點,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義的農業產業、公共服務等設施名稱的命名力度,協調相關部門按規定進行備案、公告,全面提升鄉村地名精細度和規范化程度,有效服務鄉村治理精細化、網格化需要。
2.多起新時代鄉村好地名。要推廣建設鄉村地名命名采詞庫,提高新生鄉村地名文化內涵。在命名更名過程中,要充分結合當地的文旅發展規劃,充分尊重當地居民意愿,堅持地名的穩定性原則,以“不變”為主,不能為“變”而變,在確需命名、更名時要注重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充分考慮當地歷史人文地理特征,堅決杜絕“大、洋、怪、重”等不規范地名的產生,堅決防止未經認真研究和征求意見,隨意命名更名的現象出現,用新時代的鄉村好地名展示和提振美麗鄉村精氣神。
3.規劃鄉村地名新風貌。結合鄉村建設、村莊規模優化、行政區劃調整等,科學編制縣級地名方案,有條件的鄉鎮可適時編制鄉級地名方案,整體規劃、通盤考慮,打造融鄉土氣、時代感、文化性于一體的現代鄉村地名景觀。健全完善鄉村地名方案編制管理制度規范,強化地名方案對命名更名、標志設置、地名文化保護等事項的引導約束作用,注重地名方案與相應的國土空間規劃、城市建設總體規劃的銜接配套、同步更新、并行實施。
(二)健全鄉村地名標志體系,增強城鄉公共服務均衡性
1.推進鄉村地名標志設置與維護。依據標準地名編制標準地址,規范設置村牌、街路巷牌、樓門(戶)牌等標志,健全鄉村地名標志導向體系。建立鄉村地名標志巡檢制度,加強地名標志管理,及時維護、更新,更好發揮地名標志導向作用。
2.打造鄉村特色地名標志。適應鄉村建設、文旅發展等方面的需要,探索創新地名標志形式,擦亮美麗鄉村的地名“名片”。加強信息技術、數字技術運用,推廣將地名標志與便民服務相結合的“智慧門牌”;要結合當地文化及地理特征,打造充滿地名文化元素的特色文化旅游地名標志。在探索中要注意保持地名標志的基本形式,防止五花八門的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地名標志出現。
(三)推動地名文化進村入戶,助力鄉村文化繁榮興盛
1.講好群眾身邊的地名故事。要廣泛開展鄉村地名故事尋訪,組織專業力量采編鄉村地名故事,與融媒體中心深度合作,將采集的鄉村地名故事制作成專題宣傳節目或視頻,通過電視、微信公眾號、官方微博等多種渠道進行廣泛宣傳。開展多種形式的鄉村地名故事征集、宣講、展演活動,讓地名文化成為宣傳鄉村的“金字招牌”。大力推進地名文化進村居活動,利用好地名標志牌、鄉村文化墻、電子顯示屏、宣傳欄、公告板等陣地,融合文化旅游、紅色地名和特色田園建設開展地名文化宣傳活動,用地名所承載的革命精神和歷史文脈滋潤人心、德化人心、凝聚人心。
2.加強優秀地名文化傳承保護。建立縣、鄉兩級地名保護名錄,結合長治市第一批地名文化遺產及紅色地名申報評定工作,加大鄉村地區地名文化遺產和紅色地名挖掘整理力度,將歷史悠久、內涵豐富、特色鮮明、具有重要傳承價值的鄉村地名納入保護范圍。做好老地名的保護,讓群眾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充分認識鄉村地區行政村建制在傳承保護歷史文化中的重要作用,做好相關專項論證評估工作,加強鄉鎮行政區劃名稱歷史文化傳承保護利用。
3.推動鄉村地名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盤活現有資源,注重創意設計,大力開發鄉村地名文化產品,推動地名文化數字化、形象化,推動與文化旅游等項目深度融合,開展“大地有名”、“山水有名”、“家鄉有名”等系列宣介活動,推動“我的家鄉我建設”活動落實,推薦鄉賢能人擔任地名文化推廣大使,支持鼓勵在鄉村產業品牌宣傳塑造中融入地名元素,培育打造一批“鄉字號”、“土字號”公共品牌,讓地名文化成為地方特色產業和地理標志產品的助推器。
(四)深化地名信息服務,助力數字鄉村大發展
1.推進鄉村地名信息采集上圖。依托國家地名信息庫、長治市標準地名地址服務與管理平臺以及互聯網地圖,加大對鄉村地名信息的采集匯集力度,對鄉村地區自然地理實體、居民點、道路街巷、文化旅游、寄遞物流、交通水利、公共服務、農業產業等地名信息實現應收盡收、常態更新、規范上圖。積極發動群眾依托圖上地名自主上傳村級寄遞物流綜合服務站、村郵站、農家樂、采摘園等興趣點,提高圖上地名感知度和活躍度。
2.推動鄉村標準地名地址規范使用。縣民政局要主動對接自然資源、住建、公安、文旅、行政審批、農業農村等部門,密切配合編制標準地名地址。加強鄉村標準地名和標準地址信息資源共建共享,推動標準地名地址在各類標志標識、涉農法律文書、身份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等公文證件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規范使用鄉村標準地名信息。
3.創新城鄉區劃地名“一張圖”服務。整合行政區劃和行政區域界線數據、各類型鄉村地名數據、鄉村標準地址數據等,以“一張圖”模式為農業農村、自然資源、社會治理、文化旅游等領域提供標準、規范、詳實的區劃地名信息服務,切實發揮好區劃地名地址數據底座作用。
(五)促進地名利農惠農,助力鄉村產業振興
1.創新鄉村地名應用場景。充分發揮“互聯網+地名服務”作用,持續提升國家地名信息庫服務效能,推動地名服務與寄遞物流下鄉、工業品下鄉、農村電商建設、在線旅游、智慧農業、鄉村平臺經濟等深度融合,便利城鄉資源要素雙向流動。
2.提升群眾地名建設參與度。積極發動和引導群眾參與地名命名設標、地名文化挖掘、地名采集上圖等鄉村地名建設工作中,大力發展鄉村地名志愿者,因地制宜開展地名志愿服務活動,鼓勵社會組織參與地名文化挖掘保護利用等工作。鼓勵將鄉村地名建設有關事項納入村級議事協商內容,切實把地名工作建設成為聯誼鄉情、熱絡感情、暢通民情的大舞臺。
四、目標定位
推動我縣鄉村地名的管理工作規范化,夯實鄉村精準治理基礎,通過地名文化活躍鄉村文化,利用標準地名和標準地址信息聯通鄉村與城市,通過地名服務助力鄉村產業振興。
工作中要優先發掘地名文化,講好地名故事,開展地名文化保護工作;進一步完善地名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做好地名方案編制、地名命名更名、地名采詞庫建設等方面的工作。
全縣利用2—3年時間集中開展工作,使工作模式基本定型、工作路徑基本成熟,鄉村地名及其標志的廣度、密度、精細度適應鄉村治理需要,鄉村地名文化成為鄉村文化建設的有機組成,保證鄉村標準地名和標準地址信息在各領域規范使用,鄉村地名管理服務水平實現躍升,地名助力鄉村振興作用充分顯現。
五、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部署推進(2024年9月—2024年10月)
1.制定工作方案。9月上旬前,各鄉鎮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各鄉鎮實施“鄉村著名行動”的行政村、工作任務和時間步驟,各職能站所的職責分工。各鄉鎮成立“鄉村著名行動”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將“鄉村著名行動”納入鄉村振興工作規劃,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實。
2.召開業務培訓。2024年9月中旬前,縣民政局邀請市民政局區劃地名科負責人及相關地名專家,召開各鄉鎮長、民政助理員、民政協理員“鄉村著名行動”培訓會。
3.開展集中宣傳。2025年2月底前,各鄉鎮通過開展活動、制作視頻、地名文化進村居等形式,廣泛宣傳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擴大“鄉村著名行動”的社會影響。
(二)摸底排查,分步推進(2024年10月—2024年12月)
1.完成命名更名任務。各鄉鎮要在2024年9月底前對轄區內鄉村地區的街路巷名稱、鄉村地名熱點(文旅景點、公共服務設施、特色產業點等)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形成鄉村地名名錄。在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道路的命名、更名工作,并將各類地名信息更新錄入中國·國家地名信息庫。
2.在2024年12月底前,要求全縣范圍內完成10%以上行政村的鄉村地名公共服務建設的目標任務。重點推進鄉級以上政府駐地,有文旅資源或特色產業的村,鞏固脫貧成果重點村,有工業園區或農村電商密集的村,通過取得的成效,逐步提高各級政府對鄉村地名公共服務的關注和投入。
(三)建立機制,逐年深化(2025年—2035年)
2025年-2027年,各鄉鎮每年完成10%以上行政村的鄉村地名公共服務建設。通過3-5年的重點孵化、帶動示范,充分展示鄉村地名公共服務的作用和成效,使之成為鄉村振興的重要助力,形成政府高度重視、部門協作配合、社會廣泛關注的工作良好局面。2027-年2035年,逐年加大投入,根據實際情況,有重點、分階段地規范設置村牌、街路巷牌、樓門(戶)牌等標志;加強部門聯動,形成完善的鄉村地名命名更名、備案公告和采集維護的工作管理機制;科學編制地名方案,推廣標準地名地址;完善鄉村地名文化遺產保護制度,使地名賦能鄉村振興,成為宣傳推廣鄉村文旅和特色產業的有效助力,最終實現鄉村地名公共服務的全面覆蓋。
六、組織保障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鄉村著名行動”是新時代地名工作主動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舉措。縣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縣長為組長的“鄉村著名行動”工作專班,統籌協調重大事項,形成與農業農村、文化旅游等部門相關業務的有效銜接,形成政府主導、民政牽頭、各有關部門密切協同、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的良好局面。
(二)加強工作指導,強化示范引領。“鄉村著名行動”是一項系統工程,要加強調查研究,因地制宜找準工作方向、突出工作重點、不斷探索完善形成規范有序、科學合理的“鄉村著名行動”的工作流程、服務標準。同時,要創新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為群眾提供更加豐富多樣的地名公共服務,努力打造地名公共服務的亮點、特色。
(三)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各鄉鎮要加大工作宣傳力度,宣傳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營造良好工作氛圍,不斷提高地名助力鄉村振興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各鄉鎮要定期梳理工作進展、工作成效、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打算,于每年10月底前將工作總結報送縣民政局。縣民政局將以年度為單位開展效果評估,及時總結梳理典型經驗向全縣推廣。
附件:武鄉縣開展“鄉村著名行動”工作專班
附件
武鄉縣開展“鄉村著名行動”工作專班
一、組成人員
組??長:郭??斌??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成雪慧??縣民政局局長
成??員:石永華??縣民政局副局長
????????程衛剛??縣公安局副局長
????????牛永峰??縣文旅局副局長
????????袁俊紅??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張清平??縣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李??斐??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
????????韓建軍??縣財政局一級主任科員
????????張麗英??縣行政審批管理局副局長
????????王曉東??縣黨史研究室副主任
????????李??錚??縣城市運維服務中心主任
????????孟??柯??郵政武鄉分公司副總經理
????????各鄉鎮分管負責人
專班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民政局,辦公室主任由石衛應擔任,負責專班日常工作。
二、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縣民政局:負責自然地理實體、居民點、鄉村道路街巷、住宅小區等命名更名、門牌編碼工作,挖掘地名文化,講好地名故事,完善地名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
縣公安局:負責居民戶口本、居民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交通標志等領域標準地名和標準地址的規范使用及信息化建設。
縣文旅局:負責提供文旅發展規劃、新建文旅設施的地名信息。配合縣民政局探索完成創新地名標志、挖掘地名文化遺產和紅色地名等相關工作。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提供鄉村產業品牌、地方特色產業和地理標志產品相關信息,在鄉村產業品牌宣傳塑造中融入地名元素,培育打造一批“鄉字號”、“土字號”公共品牌。配合縣民政局完成鄉村地名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等工作。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提供國土空間規劃、農村地籍和房屋調查確權登記發證項目公示圖。配合縣民政局編制地名方案、編制門(戶)牌編碼等相關工作。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配合縣民政局完成挖掘地名文化遺產和紅色地名,做好地名文化宣傳等相關工作。
縣住建局:負責提供城市公園、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義的住宅區名稱及管理情況。配合縣民政局完成街路巷、橋梁及公交站的命名更名及管理工作。
縣財政局:將“鄉村著名行動”工作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保障資金需求。
縣行政審批局:負責市場主體登記注冊等領域標準地名和標準地址的使用管理及信息化建設。
縣黨史研究室:配合縣民政局完成挖掘地名文化遺產和紅色地名,做好地名文化宣傳等相關工作。
縣農業農村局:提供鞏固脫貧成果重點村相關信息。配合縣民政局做好地名賦能鄉村振興發展相關工作。
郵政武鄉分公司:負責提供鄉村郵政寄遞物流綜合服務站、村郵站等地名信息。
各鄉鎮:負責轄區內街路巷、地名地址信息采集摸底、未命名道路名稱初選。配合縣民政局完成轄區內街路巷的規范命名、地名標志設置、門牌安裝、維護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