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鄉縣委辦公室

武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中小微工業企業上規升級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鄉、鎮黨委,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委各部委,縣直各委、局、辦,各人民團體:

《關于進一步推動中小微工業企業上規升級的實施意見》已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武鄉縣委辦公室 

武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3月1日

關于進一步推動中小微工業企業上規升級的 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推動我縣中小微工業企業上規升級,提升發展質量,不斷促進我縣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共山西省 委辦公廳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我省 中小微工業企業上規升級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晉辦發〔2020〕38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緊緊圍繞省委“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和要求,積極推動全縣中小微工業企業上規升級。

二、分類推動加大培育

(一)推動規下工業企業上規升級。建立中小微工業企業基礎信息庫,加強對規下工業企業的幫扶、指導、服務,助推規下工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規模以上并納入統計部門聯網直報(以下簡稱“小升規”)。鼓勵同類規下工業企業通過兼并重組等方式“小升規”;支持規模大、實力強的個體工商戶轉企“小升規”;積極引導年主營業務收入已達規模但未入規的規下工業企業“小升規”,做到應統盡統。(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縣統計局負責)

(二)推動新開工(投產)工業企業上規升級。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推動新開工工業企業盡快投產達效、納入統計部門聯網直報,并將新開工(投產)升規入統工業企業視同“小升規”工業企業,享受“小升規”工業企業相關獎勵政策。(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縣招商中心、縣統計局、經開區負責)

(三)培育限(資)上企業轉規升級。大力培育引導以其他行業為主導行業的企業向以工業行業為主導行業的企業轉型升級,達到規模后視同“小升規”工業企業,享受“小升規”工業企業相關獎勵政策。(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縣統計局負責)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四)支持企業“小升規”。省級財政對當年首次“小升規”的工業企業,給予每戶30萬元的獎勵。市級財政給予每戶10萬元的獎勵。縣級財政給予每戶20萬元獎勵。(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縣財政局負責)

(五)支持企業持續在規。工業企業首次“小升規”后連續2年未退出規上工業企業庫的,省級財政給予每戶5萬元的獎勵,市級財政給予每戶5 萬元的獎勵,縣級財政給予每戶3萬元的獎勵;連續3年未退出的,省級財政再給予每戶10萬元的獎勵,市級財政給予每戶10萬元的獎勵,縣級財政給予每戶5萬元的獎勵。(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縣財政局負責)

(六)加大向科技企業的傾斜力度。對屬于科技型中小企業(在有效期內)的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同等條件下在申報省市級科技計劃時給予優先支持。(縣發展改革和科學技術局負責)

(七)加大各級相關扶持資金項目傾斜。省級、市級、縣級技術改造專項資金要向符合條件的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項目傾斜。各級其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項目資金,在同等條件下可以給予傾斜。(縣財政局等相關部門負責)

(八)實行金融優先扶持政策。工業企業首次“小升規”3年內,省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于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貸款需求優先予以支持,而且擔保費率標準不得超過1%。(縣金融工作中心負責)

(九)加強社保補貼支持。對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與之簽訂1 年以上勞動合同并足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金額給予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 年。所需經費在就業資金中列支。(縣人社局、縣財政局負責)

(十)加強企業用地支持。解決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的用地需求,對企業因增資擴產需要新增建設用地的,優先予以安排用地指標。對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租用國有資產類標準工業廠房的,要優先予以安排并對租金給予一定優惠;對租用其他工業廠房的,可采取適當方式給予補貼。對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遇到的土地歷史遺留問題,根據企業具體情況提出解決辦法,推動企業依法完善土地使用手續。(縣自然資源局負責)

(十一)加強企業能源要素支持。積極推進工業企業能源使用監測信息平臺建設。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制定政策,對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持續在近3年內的新增電力、燃氣等能源消耗部分予以補貼。(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縣財政局負責)

(十二)加強入規工作支持。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制定政策,對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在報送統計報表工作方面的人員給予報送員工作補貼,確保企業統計質量。(縣統計局、縣財政局負責)

(十三)加強企業人才支持。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制定人才引進扶持政策,并向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傾斜。大力推動首次“小升規”工業企業引進的外地戶籍高層次人才(含高技能人才)子女在其父母工作或居住地就近免試入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與當地戶籍學生同等享受免費義務教育政策。(縣教育局負責)

四、 加強指導幫扶服務

(十四)加強上規業務指導。加強對“小升規”重點培育工業企業的上規業務指導,組織開展上規業務培訓,指導企業熟悉上規申報審核流程及資料準備工作、稅收優惠政策及進項稅管理等,提高企業管理水平,推動企業發展壯大。(縣中小企服務中心、縣統計局、縣稅務局負責)

(十五)加強稅收規范管理。嚴格執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規定,對于達到標準的企業及時按規定登記為一般納稅人。進一步加大政策輔導力度,引導“小升規”工業企業強化進項稅管理,用足用好抵扣政策,用規范的稅收管理助力企業做大做強。(縣稅務局負責)

(十六)建立“小升規”企業培育庫。按照省、市、縣“十四五”總體發展規劃,提早謀劃年度“小升規”企業培育工作。建立中小微工業企業基礎信息庫,根據市級下達的目標任務,每年按照120%的比例充實“小升規”培育企業庫,確保年度目標任務完成。(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負責)

(十七)提升“小升規”工業企業質量。“小升規”培育企業要聚焦“六新”,重點培育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契合我縣產業發展方向的專精特新企業、科技型企業。(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負責)

(十八)強化工作推進機制。由縣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收集“小升規”培育企業經營發展中的訴求,按照資金、土地、人才、政策等進行要素分類,屬政府層面的“下單”協調解決,屬企業自身的幫助指導破解難題實現服務效率、效果“雙提升”。(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負責)

(十九)及時跟蹤,加強規下企業運行監測。建立健全部門數據信息共享機制,發揮調查單位管理統計報表制度的作用,建立完善規下工業企業大數據信息,加強對規下工業企業的運行監測,推動達標企業申報上規升級。(縣統計局、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負責)

(二十)強化考核,統籌督促協調。充分發揮縣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作用,不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及時協調解決企業“小升規”工作推進中的重大事項和問題,定期對“小升規”工作進展情況進行通報,對真抓實干、成效明顯的相關單位予以通報表揚,對推進不力、成效較差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縣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